里程:38.0km ; 爬升:0m
第十五届环团泊湖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体育局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华康街道办事处
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天津市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18日(周日)上午8:00
2、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及周边区域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人数
注:组委会将视报名情况,调整各组人员人数或比例。
六、比赛路线
起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体育大道(天津国际网球中心北侧)
终点:独流减河南堤路(近常海道)
比赛路线:静海区团泊湖环湖公路
起点(体育大道,天津国际网球中心北侧)——常海道——独流减河南堤路——环湖西路——环湖南路——仁爱西道——泽水南路——泽水北路——环湖东路——环湖北路——独流减河南堤路——终点
返回路线:终点(独流减河南堤路)——常海道——体育大道(天津国际网球中心北侧)九、赛事日程表
注:因配合职业赛事进程,准确时间以后续通告及报到时公告为准,请选手关注赛事官方公众号。
十、赛事报名
(一)本次比赛设定参赛名额500名,各组名额报满为止(以缴费为准),官方报名平台定于3月28日20时开启。
(二)身体健康,能熟练掌握自行车骑行相关技能的非专业自行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但凡省级以上专业队自行车现役运动员及退役未满2年者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职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三)报名费用:
费用(元)
198元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24时。
(五)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行程有变动可申请取消,组委会全额退款,涉及平台扣款以各平台政策为准。报名截止日期之后,组委会将固定名单,下单所有的物料及物资,任何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或取消,不再退款。
(六)各地协会、俱乐部及车店团体报名,请咨询联系人:
蔡海萍13163887681。
十一、赛事报到
(一)报到领物时间:5月17日(周六)10:00-18:00
(二)报到领物地点: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天津国际网球中心北侧广场(静海区体育大道与常海道交口)
(三)报到领物须知:
1、请参赛选手们在上述时间及地点报到,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选手报到需持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法定有效证件)报到,工作人员将核对身份证件和报名资料是否相符。
3、所有选手必须本人领取参赛物料,不接受代领。
4、每位参赛选手领取计时芯片时,需缴纳芯片押金100元,赛后凭芯片退还押金。
5、所有参赛选手需现场签署《赛事免责声明书》。
十二、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由国际自行车联盟制定、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公路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需要服从赛风赛纪,严禁服用兴奋剂。
(三)参赛者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外险参保证明及本人签名的《免责声明书》方可参赛。
(四)参赛者自备比赛服装及骑行装备(自行车、头盔、护具等),但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竞赛组选手必须使用标准的公路自行车,不可使用计时车、死飞车等,不得安装附加把。车辆在比赛时必须去除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支架、后货架等)。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号码牌,且不可自行裁剪,否则不予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检录并于检录单上签名,超过检录时间的运动员不允许上赛道;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成绩无效。检录完成后,需要将车辆停留在检录区内,赛前如离开需要重新排队二次检录。
(六)参赛选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以大组形式出发,按到达终点时间计算名次和成绩。
(七)本次比赛赛道为全封闭赛道,运动员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
(八)裁判委员会有权根据赛事进展情况、天气状况等采取合并、分组、提前或推后发车等措施,运动员应提前到场随时关注现场公告通知。
(九)组委会在赛道上设有开道车,救护车,收容车,摩托车,裁判车。严禁选手故意尾随。
(十)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且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十一)运动员不得随意丢弃食物、食品袋、水壶和衣服等,不得将任何物品扔到赛道上。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容器。
(十二)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须服从裁判指挥上收容车或离开赛道。由裁判委员会判定当天赛事关门时间,原则上该组别第一名选手通过终点后15分钟该组别将关门。关门以后进入终点冲刺的选手,不计成绩和名次。如果执意不停止比赛,将被裁判委员会取消比赛资格,列入本赛事禁赛名单。
(十三)运动员冲刺时,严禁偏离自己的预先选择的冲刺线路。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十四)严禁转让参赛资格,如因转让参赛资格而引起的医疗救援、保险索赔等,由转让参赛资格的双方人员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选手对成绩有异议的,需在成绩公告后20分钟内由本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和相应证据,并缴纳500元申诉费用。由仲裁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决。如申诉成功将退回申诉费用,否则不予退还。
(十六)如果出现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时,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线路、缩短比赛距离或直接取消比赛。
(十七)组委会将在比赛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请获奖运动员及时做好准备。组委会有权对不配合颁奖流程的选手取消奖金、名次等待遇。
(十八)参加人员自行评估活动风险,自行补充个人商业保险,以降低风险。
(十九)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私自携带摄录设备,私藏设备一经发现或赛后经举报被发现者,取消比赛成绩。
(二十)本次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组委会所有。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
(二)赛事奖金设置:
(三)奖金金额为税前奖金。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组委会将从所获得的奖金中代扣代缴20%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运动员将获得税后奖金。
(四)赛事奖金将通过指定银行统一支付,请选手关注后续相关通知。
(五)所有奖金将在成绩核实无误后,赛后两周内通过转账发放。
(六)女子组实际检录参赛人数高于50人取前30名,低于50人取前15名,其他组实际检录参赛人数100人以上取前30名,低于100人取前20名。
十四、选手福利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获得赛事参赛包一套,含纪念T恤一件,设计稿件将后续公告。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获得赛事纪念奖牌一块,设计稿件将后续公告。
(三)参赛纪念品需本人报到时领取,不可代领。
十五、赛事关联
国内顶级公路自行车赛事第三次落户静海 将与环团泊湖公路自行车赛同日竞技。
国内顶级公路自行车赛事第三次落户静海,日前,2025中国公路自行车职业联赛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官宣:本届职业联赛第二站将在静海举办,这也是联赛开赛以来第三次落户静海。
静海区将以此次联赛为契机,开启2025年“月骑悦享骑”欢乐骑行月活动,并合并举办第十五届环团泊湖自行车赛及骑行打卡、亲子骑游、小轮车、儿童泵道、平衡车等赛事活动,打造全域化、全龄化的骑行盛宴。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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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戴头盔,无盔者坚决劝退,请谅解; 2、建议带手套、备胎(公路可能需要带两条内胎),气筒、组合工具、还有钱包,最好带一些食品; 3、衣服最好带一些轻便保暖性好的,穿锁鞋的带双轻便一些的鞋; 4、行进途中在没有领骑和领队的允许下,禁止擅自离队,以免发生危险,否则后果自负; 5、一定要吃早饭; 6、早上集合后会有个车检,车况不好者,予以劝退,请谅解; 7、如有天气变化(有雨,或者当天有3级以上的风)或不可抗力,此次活动自动取消;
2025第十五届环团泊湖公路自行车赛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赛事活动,特此声明: 1.我承诺完全明白我参加本赛事存在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其它等所有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我自己的身体及精神状态以及自己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行为、不行为或疏忽或身体或车辆因素而造成,或者因对有关器材、设施、赛道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这类比赛或活动的规则,或者因天气原因等情况造成的各种风险。我承诺同意承担参加本赛事前期、后期本人人身伤害(包括一切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永久丧失能力或部分丧失能力、死亡及本人财产损坏和损失等方面的一切责任和所有风险。 2.我承诺不会就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死亡向本赛事所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等单位提起关于因本人参加此赛事而导致的损害赔偿的诉讼或提出有关索赔。 3.我同意熟悉比赛场地、所有比赛规则和法规是我个人的责任。我理解并同意在比赛时可能会有意外或危险发生,且我一定不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举动。我同意对我自己的装备器材进行维护和准备负责。 4.我同意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取消或变更比赛时间、内容而引起的有关费用问题,服从比赛组委会的决定;由于我个人原因而不能参加比赛的,不要求组委会退还参赛过程中所交纳的各项费用。 5.我承诺对于因我参加本赛事或其他原因(不论是因后述各方的疏忽还是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而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要求,本人放弃、免除、解除、撤消本赛事所有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商、推广单位的所有责任。 6.我同意凡是与我参加本赛事有关的本人的所有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永远归活动主办单位、推广单位/公司使用、授权本赛事主承办单位、推广单位/公司使用前述照片、图片、影片、录像片和影音片等资料。 7.我承诺永远授权本赛事主办单位、推广单位及其继承与受让单位/公司使用本人于本赛事的姓名、肖像、声音和外貌,其使用包括并不限于任何媒体、任何成品及其相关广告品。 8.本人保证有权作出上述弃权声明,并且不因此项弃权而损及第三者利益。 9.我同意接受主办方赠送的一份当日最高保额为人身意外医疗20000元人民币及身故100000元人民币的活动保险。我同意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主办方责任。我同意不冒名顶替参加活动,如冒名顶替活动出现事故,由我本人和冒名者共同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所有责任。我接受组办方的要求,自行评估赛事风险另外增购相应个人保险,以降低自身骑行风险。 10.本人同意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本人保证已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上述须知及申明条款,并签名确认如下: 参赛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2025年 月 日
姓名 | 电话 | 组别 | 报名时间 | 报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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